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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小课堂--典型案例之三十八】:多名公职人员泄密被处分

来源:宜春市城投公司 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3-28 16:59:00

【案例1】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股原股长马远宁、副主任科员陆正文违反工作纪律、泄露工作秘密问题。2018年4月,马远宁、陆正文在办理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批转问题线索时,未能严格遵守工作保密纪律,导致举报材料及举报人信息泄露,引发举报人多次向州、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反应情况。马远宁、陆正文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泄露工作秘密。2019年3月马远宁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陆正文同志因其他违纪行为并案查处,2019年9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撤职处分。

【案例2】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杜军泄露疫情排查信息问题。2020年1月31日晚,杜军擅自将一份包含湖北返贺(三县两区)人员、过贺人员信息的文件向其家庭和同学等4个微信群转发,造成疫情排查信息泄露。2月6日,钟山县纪委对杜军进行诫勉谈话。

【案例3】浙江省杭州市某局工作人员违规用手机拍摄、微信传递涉密文件问题。有关部门工作中发现,2020年6月,杭州市某局办公室一级调研员李某某违规将1份秘密级文件交给借调人员朱某某,用以文稿起草中参考。朱某某违规用手机拍摄其中2页,并存储在手机中。同年底,朱某某将文件图片发至单位微信工作群,供其他同事参阅,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朱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某某受到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处理。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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