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城建专资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城建专资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城建专资办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城建专资办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执行市政府批准的城市项目建设方案,负责工程项目报批、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等前期工作,承担市政府委托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实施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二)拟定城市建设专项资金预算草案,依法筹集城市建设资金,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管理和营运工作。 (三)对专项资金投资的城建项目的工程预算进行审核,办理工程项目和设备价款的审核决算。 (四)负责管理市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使之保值、增值、监督、考核和评价所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及经营效益,选派代表参加有关企业监事会、董事会等产权管理组织。 (五)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0人,全额事业编制2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数8人,全额事业编制1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城建专资办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市城建专资办预算收入总额为121.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5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8.19%,其他收入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64%,上年结转0.2万元,占收入预算的0.1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21.76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9.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1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2.9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万元;项目支出2.2万元,均为保障运转类项目支出,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1%。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49%;城乡社区支出为94.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41%;住房保障支出7.42万元,支出预算总额的6.1%。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2.95万元,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94.47%;商品和服务支出5.58万元,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4.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万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8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1.76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5.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3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4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2.43万元,比上年减少1.5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单位运行成本。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宜春市城建专资办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本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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